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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正發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3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3/02
違規日期
2020/12/0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1之1、1之2號設廠,從事金屬電鍍相關作業,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57-00號),其操作許可核准原料光澤劑最大使用量為1.2公噸;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8日派員稽查,查M01製程原料之光澤劑108年6月至12月使用量為18.096公噸、109年1月至11月使用量為16.49公噸,其使用量已逾操作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送M01操作許可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一之一、一之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一之一、一之二號
統一編號
4510354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