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市魯肉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12-110484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11/16
- 違規日期
- 2023/11/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北區漢口路○段○○號經營「○○○○○○○○○」,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112年11月15日12時5分派員會同貴公司所屬員工(以下簡稱員工)稽查,發現洗滌區未設有效截留設施,洗滌時油污(渣)排出致使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污染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2年11月21日前完成清除改善,屆期複查如未改善將按日連續處分。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賴厝里漢口路四段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88號
- 統一編號
- 90642167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