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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17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違規日期
- 2021/07/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0年7月29日派員至現場進行產品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發現貴公司有機質肥料碳氮比為34,不符合肥料管理辦法第4條授權訂定之「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附表一各類肥料品目及規格(十一)雜項堆肥(品目編號5-11)之規定(碳氮比應為8~20),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公告附表「編號37、植物性中藥渣」與「編號41、植物性廢渣」運作管理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嶺頂里萬壽路二段四一○巷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410巷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