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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00046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違規日期
- 2019/04/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從事陶瓷製品製造業,本府108年4月17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前往製程作業現場查核,其製程為:原料(陶土)→球模機(攪拌)→卸漿→過濾機→土餅→坯土成型→絕緣碍子(雨葉套管…等形狀)→上釉藥(藍、咖啡、白色)→燒成窯8座(1300度)→碍子產品→部分進熱水槽(冷熱測試);另查現場設有1座燃氣蒸氣鍋爐(蒸氣蒸發量300kg/小時)。二、查貴公司提供之107年度陶瓷製品實際產量共計430.47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四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陶瓷製品製造程序」,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貴公司「陶瓷製品製造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9年1月29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四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四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