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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09
- 處分日期
- 2017/11/06
- 違規日期
- 2017/07/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布疋定型作業,於燃油鍋爐(E101)排放口(P101)進行採樣,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值為107.5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100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國慶路一四九巷三○弄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寶園街6-1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