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0-06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6/17
- 違規日期
- 2021/05/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5月20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新設(第一次修正版),案經本局110年5月25日函詢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該所110年5月26日函復清除車輛870-M3已過戶至他行名下,870-M3為貴公司原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0870800號,許可期限至110年3月7日)之清除車輛,經查詢車籍系統,發現前述車輛業於106年12月5日異動過戶,已非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九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安樂一街九五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