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富新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富新畜牧場

文號
30-109-05001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5/25
違規日期
2020/04/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28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富新畜牧場)稽查,依台端(即富新畜牧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之廢水處理流程,廢水應經由固液分離機、廢水調整池、厭氣桶、活性污泥曝氣桶、最終沉澱池後排放至地面水體,惟現場稽查發現厭氣桶及最終沉澱池皆無廢水,台端(即富新畜牧場)廢水處理未依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彌陀區樂安路一五九之二號縲底段八八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彌陀區山頂段335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