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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09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違規日期
- 2019/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本局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B3847)107年11月至108年11月網路申報資料,於108年3月、5月及10月份之其他光學儀器及設備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7005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以上事實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文化路六號一、三、四樓(部份使用)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文化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