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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60028
- 處分日期
- 2025/06/25
- 違規日期
- 2025/05/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為一團膳便當製作廠(場),經本局人員於114年5月20日15時許前往貴商號位於本市安南區安和路四段94巷43弄21號稽查,發現貴商號廠址內所設置之油脂截留槽效能不佳,未能確實處理作業時所產生之廢油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案址巷弄內排水溝內),影響水體品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油脂截留槽等相關防治措施及排水溝廢油(污)水清理改善,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113年1月16日環部水字第11121335997號公告公告事項附表四(一)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第3條第1項附表五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四段九四巷四三弄二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四段94巷43弄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