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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1004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25
違規日期
2018/11/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竹後里竹楠路1號從事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476-00號),經本局於107年11月22日稽查發現該製程現場新增1座正常化爐、2座噴砂機、1座氮化爐,並使用液氨為原料,前開所查皆未登載於核定之操作許可證內容中,且查106年度燃料之電力使用量為1,080,000度/年,超出操作許可證所核定之最大設計量7,008度/年,即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楠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楠路一號
統一編號
7599978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