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生工程行
- 文號
 - 40-111-010024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01/21
 - 違規日期
 - 2021/1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1月14日接獲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上坪派出所通報至現場稽查,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蔡○○所駕駛車上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竹東鎮竹○○線○○公里處經上坪派出所攔查,查貴事業載運廢棄物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茅圃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竹37線19公里
 - 統一編號
 - 3178582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