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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28
- 處分日期
- 2022/06/22
- 違規日期
- 2022/04/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部廠內輕油裂解程序製程(編號:MO4)於111年4月18日進行停爐,並檢修乙烯精餾塔頂冷凝器,故須進行乙烯精餾塔(V-1303)系統排放,經查4月21日係從事氮氣吹趨作業,於乙烯精煉塔(V-1303)旁因作業不慎導致大氣中殘留之餘氣接觸車輛,於是(21)日22時40分引起火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現場無適當防制措施或防制設備予以收集處理,造成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