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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3-080358
- 處分日期
- 2014/08/04
- 違規日期
- 2013/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7款,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9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原修正前第3款)、第5款(原修正前第4款)、第7款及第9款(原修正前第6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笨港里埔子頂三○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1段98巷120-1號隔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