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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昇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1004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1/22
違規日期
2018/10/0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前鎮區建南街2號從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10月8日執行稽查抽測,於M01作業程序區發現設備元件編號L-105F01及P-113F02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測值大於管制值2,000ppm(檢測值分別為8619ppm、5767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建南街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建南街二號
統一編號
7594376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