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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6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違規日期
- 2018/03/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107年3月27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BS-438),車體破損致滲出水溢漏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二路九十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高雄市政府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