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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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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違規日期
- 2019/09/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關廟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9月20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關廟廠收受廢棄漁網,經粉碎、抽料、切粒等製程,製成產品塑膠粒,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含再利用檢核)而從事再利用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深坑里南雄路一段五五巷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深坑子段○二六二地號,深坑子段○二六二之○○○一地號,深坑子段○二六三之○○○一地號,深坑子段○二六四地號,深坑子段○一九八之○○○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