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霸王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0-070014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違規日期
- 2021/05/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高雄分公司原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林岳群○○之職務由「徐文海○○代理一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代理期滿前15日內,貴公司高雄分公司應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惟貴公司高雄分公司遲至期滿仍未向本局提出申請,已違反前述管理辦法規定事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7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興漁四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興漁四路二號
- 統一編號
- 81074157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