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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40026
- 處分日期
- 2021/04/29
- 違規日期
- 2020/09/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臺端將油煙由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及水洗桶過濾後排放,於周界外採集異味污染物,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並限期至109年5月15日17時前改善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23日派員至上開地點周界外異味污染物採樣複查(17),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成里福僑街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福僑街106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