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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卡索廣告設計

文號
41-106-02000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2/06
違規日期
2017/01/18
違反法條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本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與平豐路口之道路中央分隔島電桿違法設置1組旗幟廣告(登載內容:系統家具、裝潢設計…)。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歸仁區大潭里長榮路一段三七○之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與平豐路口
統一編號
1371748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