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1-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違規日期
- 2022/03/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雲林縣元長鄉下寮村東興路196巷67號)稽查,發現斃死畜禽(R-0112)、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動物性廢渣(R-0119)之109年度用量為23730.66公噸及110年度用量為24613.46公噸,已超過許可核定用量(19140公噸/年),顯未依許可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下寮村東興路一九六巷六七、六九、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下寮村東興路一九六巷六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