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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54
- 處分日期
- 2021/05/19
- 違規日期
- 2021/03/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0年1月15日派員會同本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大園派出所前往大園區舊厝段15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有棄置廢棄物情事,經循線追查,係由伍冠興業有限公司承攬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廠房裝修工程,其施工產生之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木材、生活垃圾D-1801等)交由宜得企業社進行清運及處理,並依車輛放行單據顯示數量為4車,另於3月24日前往臺端所經營之宜得企業社場址稽查,臺端坦承僅至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載運2車廢棄物,其餘2車廢棄物由司機自行載運,並不知情其廢棄物流向,載運車輛車牌號碼皆為:842-Q2,惟臺端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命臺端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新里二聖路二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廣大路83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