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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9/03
- 違規日期
- 2024/05/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6號),本局於113年5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製程部分運作中,現場新增濾鐘、廢液廢鹽回收儲槽、廢水蒸餾槽等污染源,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令永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其環境保護權責人員黃永明先生/女士,身分證統一號碼L121017149參加,該人員不得再由別人代理;如無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負責人應親自參加。
※環境講習時間、地點以「環境講習通知單」另行通知。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