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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80016
- 處分日期
- 2022/08/22
- 違規日期
- 2021/1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11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查核貴事業110年1月至110年10月營運紀錄申報資料顯示,上述期間清運「長福營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代碼:D-1801)共申報17趟次,經查貴事業清除車輛(車號:682-UV)即時追蹤系統(GPS)軌跡,發現前述車輛所申報17趟次均未至「長福營造」清運廢棄物,貴事業清運非屬「長福營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代碼:D-1801),惟未以網路申報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明里光復路二五巷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崎仔腳段147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