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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0-02001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02/12
違規日期
2010/12/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00年3月25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檢具該營造工程產出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之流向相關佐證文件影本;或檢具該廢棄物有合法清除處理流向之切結文件,製作完成改善報告書函報本局備查;或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始完成限期改善義務。限改日期:100年03月25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六段56號7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僑信段603-4地號
統一編號
0486543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