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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文號
40-110-05005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5/30
違規日期
2021/03/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按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5日函所示,貴廠於109年下半年未依經核定之許可申請書內容執行廢氣之SOx、NOx、TSP、鉛及其化合物、銅、鎘及其化合物等相關檢測,業經本局110年4月13日函詢該局,貴廠未依經核定之許可申請書內容執行檢測,涉犯經濟部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該局110年5月3日函復,貴廠為經濟部依「經濟部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第3條許可之再利用機構,應依許可文件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進行再利用,貴廠為該局以109年6月3日經授工字第10920416640號函核准展延之通案再利用機構,則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申請書(核定本))內容執行相關檢測,惟貴廠未於109年下半年依經核定之許可申請書內容執行廢氣之SOx、NOx、TSP、鉛及其化合物、銅、鎘及其化合物等相關檢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龍鳳里大業南路二五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龍鳳里大業南路二五之一號
統一編號
5403930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