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100037
- 處分日期
- 2019/10/20
- 違規日期
- 2019/08/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7月份自主性勾稽專案,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勾稽結果(勾稽區間:107年12月~108年5月),發現貴事業於108年2月份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產出量為0.295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0.06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長興路四段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長興路四段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