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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1001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11/15
違規日期
2018/04/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107年4月26日、2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至現場稽查,貴公司將操作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洗滌塔產出之廢(污)水排放至場外承受水體(北港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一一二之三○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一一二之三○號
統一編號
291209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