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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喜畜牧場二場

文號
30-109-07002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07/20
違規日期
2020/06/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飼養牛隻約100頭,未領有水污染防治可證(文件),逕行將廢水貯留於場區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命文到之日起停養,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前不得復養。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段九○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段90-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