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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9-060045
- 處分日期
- 2020/06/20
- 違規日期
- 2020/05/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1年5月出廠(第3期車)的K**-8963號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09年3月25日行經本市仁德區中洲路367號,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5月4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9年5月4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小港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6%,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后安路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