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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1-070021
- 處分日期
- 2022/07/22
- 違規日期
- 2022/05/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依111年5月7日APP報案依續辦理。2.本局人員於111年5月9日上午10時34分再次至名間鄉華山街東湖一號橋,現場發現橋下河川有沉澱物(污泥),本局人員於周圍查看發現旁邊有一家昇旺公司(大理石、花崗石)無人應答初判無人上班,並於旁邊水溝查看發現與東湖一號橋沉澱物一樣,本局人員有沿水溝往上一路查看發現某大理石工廠,本局人員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由該工廠經理帶領本局至廠內查看,該廠有沉澱池,員工用水刀切割大理石,之後會流入沉澱池。3.經本局人員判斷因沉澱池水過多而導致流入水溝至東湖一號橋造成河川污染,本案依廢清法第27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新街村華山街五九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東湖一號橋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