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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雅吊車工程行

文號
21-104-060055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5/06/29
違規日期
2015/05/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9.07.01~2006.09.30出廠之黑煙(不透光率)標準1.2m-1)1.5倍而未超過排放標準2倍者(3.2m-1~6.5m-1),每次新臺幣1萬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溪州里中正西路一○七三巷七一弄三一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國道五號頭城交流道
統一編號
2666976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