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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2001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12/04
違規日期
2020/11/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9年5至9月申報其他食品製造程序之太白粉(081799)每月原料使用量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使用量(121.5公噸/月);108年10月至109年10月申報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之低硫燃料油(170399)每月原料使用量均為0公噸/月,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派員現場稽查,依貴公司人員表示已自108年10月起改用天然氣為燃料。另現場製程查核,於成型煮沸及乾燥程序發現均產出植物性廢渣(R-0120),惟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綜上情節,均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或異動備查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3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三七六號一二樓之二
違規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東光里斗中路837號
統一編號
0754830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