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宥盛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宥盛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9001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9/12
違規日期
2018/07/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查核廢水處理單元曝氣池上方增設一管線,惟許可未登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依限於107年10月31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之證明文件,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社頭鄉山湖村清興路一二六之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社頭鄉山湖村清興路126-2號
統一編號
281396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