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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60029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違規日期
- 2021/04/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4月20日來函申請變更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110年6月23日函復本局(略以):「…車號03-HL、RU-40及X5-813牌照狀態已過戶其他公司…。」,貴公司尚未取得本局核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前,將清除車輛03-HL、RU-40及X5-813過戶至他行名下,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一三五巷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坪六六路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