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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12
- 處分日期
- 2024/10/10
- 違規日期
- 2023/08/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2年8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製程代碼:250022)衍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酸洗液(R-2502)之貯存地點於112年8月21日時,因貯槽(容量15公噸,共計3槽)之輸送管線管理、操作不當致使廢酸洗液(R-2502)洩漏並蓄積於防溢堤內,惟防溢堤底部緊急排放口閥門未緊閉,使蓄積於防溢堤內廢酸洗液(R-2502)延廠區內雨水溝流至菜寮溝大排,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填報廢酸洗液(R-2502)清理方式為「委託清除、處理」,惟貴公司因廢酸洗液(R-2502)貯槽之貯存地點之防溢堤底部緊急排放口閥門未緊閉致使廢酸洗液(R-2502)延廠區內雨水溝流至菜寮溝大排,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妥善清理)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10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