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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隆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寮廠

文號
40-108-07008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7/22
違規日期
2019/03/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3月1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廠漿紙污泥(R-0904)107年9月至10月,申報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最大月產生量(0.223公噸)百分之十以上,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昭明里鳳林一路五四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一路五四四號
統一編號
8341101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