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違規日期
- 2024/05/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針對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勾稽作業(勾稽區間:112年9月至113年2月),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生之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廢棄物帶馬:C-0102)於112年9月至113年2月間產生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經本局再次確認署申報資料有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上林里太平路一段三五一巷一三五號地下一樓、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上林里太平路一段三五一巷一三五號地下一樓、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