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違規日期
- 2023/07/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廠申請核准之再利用項目D-1103焚化爐底渣、R-0401廢玻璃、R-0904漿紙污泥、R-1001燃油鍋爐集塵灰、R-1107燃煤底灰、R-1201廢鑄砂、R-1208淨水軟化碳酸鈣結晶、R-1210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S-0103、S-0104、S-0108重金屬污染土壤做為該廠水泥替代原料或替代燃料,惟查該廠111年10月至112年3月未有申報其收受再利用無需上網申報之產源產出之廢棄物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安平村大安路三五七、三五七之一、三五七之二、三五七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安平村大安路三五七、三五七之一、三五七之二、三五七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