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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文號
23-112-04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4/19
違規日期
2012/01/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局辦理之「臺中市花卉批發市場臨時性建築物使用許可工程(管制編號: B112B72008 -1)」於101年1月13日動工,卻遲於112年3月3日始向本局申報營建工程空污費,已逾期30日以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6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三六號五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永新段0083-0001地號等3筆(永春東七路80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