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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70035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違規日期
- 2020/03/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3月2日派員稽查,據貴公司專責人員陳○○表示委託「金○○實業有限公司」進行重油貯槽拆除作業,因作業疏失造成重油外洩流至曹公新圳,經吸油棉進行吸附後產生廢油混合物(D-1799)等廢棄物,貯存於廠內,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坔埔里大同路五之一號及神農路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坔埔里大同路五之一號及神農路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