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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20007
- 處分日期
- 2022/12/10
- 違規日期
- 2022/10/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本局於111年10月26日至貴公司二廠(管制編號:K73A0986)稽查,經查該廠有下列違反事項:(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爐渣D-1101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二)未取得廢塑膠R-0201再利用許可檢核,即收受廢塑膠作為燃料使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段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段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