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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44
- 處分日期
- 2020/04/28
- 違規日期
- 2020/03/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新厝里新七街101號從事磚瓦(紅磚)製造,領有固定污染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現場稽查發現該製程之堆置場(編號:X001~X007、X009)未設置灑水設備,另查核貴公司105年至109年1月之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未依許可證內容記錄其灑水量、灑水面積,亦無逐批記錄噴灑化學藥劑之名稱、稀釋比、噴灑量及噴灑面積等資料,僅填寫自來水用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新厝里新七街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區新厝里新七街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