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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3/18
- 違規日期
- 2021/11/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1月20日至麻豆區大埤段173-1~173-18地號稽查,現場見該址從事貴公司等18戶住宅新建工程,該建案工地未依規定設置工地標示牌及未依規定於營建工地周界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工地缺失,記4點,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工地缺失記10點,合計缺失記點點數共1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10及附表一同準則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元寶里開元路四八五巷四一弄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大埤段173-1~173-18地號(24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