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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0002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29
違規日期
2018/09/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O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7年9月28日10時07分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56.3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172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懸浮固體85.5mg/L(標準限值為3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八八之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四號
統一編號
9728691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