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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龍湖代天府

文號
22-107-06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6/08
違規日期
2018/04/29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9日23時17分許派員前往貴府周遭道路稽查,現場貴府正舉辦「戊戌年入火安座平安遶境」活動,稽查時發現貴府於公告時段未經申請核准,逕行施放爆竹煙火。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7日府環空字第1061247725C號公告事項一、(一)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七甲里七甲街八九巷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七甲里89巷4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