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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3/01
- 違規日期
- 2022/01/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月10日15時51分至貴公司中華路與路科五路周界處執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進入貴公司廠房稽查,發現編號M06溶劑回收再利用程序,使用廢油漆進行真空冷凝回收作業,並設有抽風集氣設施收集揮發性有機物至污染防制設備後排放,惟現場仍聞到未完全收集之揮發性有機物異味與周界逸散有機溶劑異味吻合。本案經周界採樣,檢測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209,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工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限改日期:111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文南里中華路五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中華路與路科五路交界處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