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縣
  3.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10-010002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1/01/06
違規日期
2019/11/11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1月11日至貴公司新竹廠(地址: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8號,管制編號:J5901658)稽查,查貴公司新竹廠毒性化學物質「汞」之核可文件有效期限至108年1月8日,已逾期失效,惟貴公司新竹廠毒性化性物質運作場所(貯存櫃)仍有貯存324g毒性化學物質「汞」,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八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
統一編號
113847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