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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30
- 處分日期
- 2024/09/24
- 違規日期
- 2024/08/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於113年08月29日10時05分至本市岡山區大遼路113之8號民宅前稽查,發現貴公司正進行「岡山區大遼路拓寬工程」,查施工區內之道路路面經刨除後,因未採取有效抑制粒狀物(粉塵)飛散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施工作業進行時有造成塵土飛揚、污染空氣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施工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