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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清煙畜牧場

文號
30-104-11001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5/11/23
違規日期
2015/09/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命文到翌日起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將軍區保源段一六七五地號,保源段一六七六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將軍區保源段一六七五地號,保源段一六七六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