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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9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違規日期
- 2023/04/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之「西北食品廠辦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1林建字第0**號)」,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及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記缺失4點。(四)裸露區域: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二七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二段3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